4月20日上午,在中山市新冠疫情防控作业第55场发布会上,市开展变革局副局长赵湘介绍做好应对疫情影响而出台阶段性下降用水电气费用的价格方针状况。
赵湘表明,为支撑中山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坚持平稳开展,依据省有关法律法规,该局出台了阶段性下降水电气价格方针办法,有关状况如下:
一、用气方面
近来,该局印发了《中山市开展和变革局关于阶段性下降非居民用气本钱支撑企业复工复产的告诉》(中发改价管函〔2020〕422号),要求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中山市中山共用等三家乡镇燃气企业把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管道运送价格及购销差价三方面降价空间悉数让利给终端用户,各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1月份终端结算价根底下降相应金额履行。其间,中山共用降价不低于0.44元/立方米、中山港华不低于0.50元/立方米、小榄港华不低于0.47元/立方米。经测算,可为非居民用户下降用气本钱约7500万元。
二、用水方面
用水方面,中山市经过归纳办法活跃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和开展,进一步减轻企业担负,共克时艰,据开始测算,可为用水户减轻担负约6334万元,详细如下:
1、本年中山市暂不发动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定价机制(原计划本年发动)。据测算,可为企业和居民减轻担负5334万元,其间触及非居民用水户约3000万元。
2、市发改局发出了《中山市开展和变革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下降用水费用的告诉》(中发改价管函[2020]479号),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山市个体工商户按各供水单位原用水到户价格10%的起伏下调。据开始了解,中山市在市商场监管局挂号的个体工商户约25.5万户,开始匡算可减轻个体工商户担负1000万元。
关于按总表趸售水的商住小区、村(居)委会,商业归纳体、工业园区,转供主体与供水企业应加强交流与对接,及时将此次降价的盈利等额传导给供水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不得截留降价方针盈利。
三、用电方面
1、 在疫情防控期间至6月30日,对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恕(需)量电价计费方法改变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可请求减容、暂停、减容康复、暂停康复。请求改变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约束,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
2、 对因满意疫情防控需求扩展产能的企业,原挑选合同最大需量方法交纳容(需)量电费的,实践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约束,超越部分按实计取。
3、 对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电实施“欠费不断供”办法,可在疫情完毕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 阶段性降电价规模为除高耗能职业用野外,现履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参加电力商场买卖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经匡算,以上四项方针办法,将惠及超越22万户企业,削减全市电费开销约2.87亿元。
四、欠费不断供
贯彻落实省的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交纳用电、用气、用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欠费不断供。
【采写】南边日报记者 廖冰莹
【通讯员】钟轩
【作者】 廖冰莹
【来历】 南边报业传媒集团南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