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前做过婚检,可是男方却没查出有乙肝。直到本年三月份,男方查出有乙肝,肝功能正常,不需要吃药医治,只需定时查看,女方是打过疫苗有抗体,未被感染。乙肝传达途径有血液,母婴,性三种。共用碗筷传达几率不高。除非两边口腔溃疡都在流血。男方称自己并不知道有乙肝,他家里人不可能会有。
咨询男方家人,男方妈妈说,是她大儿媳有乙肝,并且吃药操控好几年了,其他人都没有的。后边女方要求男方团体去医院抽血查看,除掉孩子没去查看,男方爸爸妈妈,哥哥都有乙肝,男方姐姐没有。据说是大儿媳传染给他们的,大儿媳娘家人各个都有乙肝。
现在女方在置疑他们惧怕女方知道这个工作要退婚,所以都隐秘不说,现在女方怀孕好几个月才讲。害得女方爸爸妈妈家人都要去医院查看肝功能,成果还未出。人心惶惶,跟女婿有触摸,特别女方父亲上个月嘴巴里边长了泡,在流血,男方也常常口腔溃疡。由于疫情原因在一起吃饭共用碗筷一个月。
请问懂法的朋友,这样隐秘,算是骗婚吗?是否可申述,一起形成女方爸爸妈妈家人的精神损失可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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