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为写字,何为书法, 这样的一个问题经常在谈论,所持观念遍及附和书法与写字彻底是两码事。我认为任何事都不是肯定的,特别书法与写字之联系,两者都是以文字为载体,人用毛笔书写的痕迹,怎么能说彻底不搭界呢?
问题的根本是咱们有些观念过于夸张了书法的所谓艺术性,而视写字没有艺术性,从而将书法与写字彻底阻隔开来。
其实,文字从发生那天起,就蕴涵了艺术的赋性,文字与艺术是一对孪生兄弟,怎能说作为文字的书写没有艺术性呢?
一部书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写字的前史。自从魏晋以来,以“二王”为代表,开展了文字书写的方式,特别是将人的性格意趣融入文字书写进程,借翰墨情味抒发胸臆。从此书法艺术与人的真性格严密相连,使得书法艺术的开展走向了一个新时代。书法沿着“二王”之路,一向连续至今,唐宋元明清,书法形状千姿百态,但一向秉持了“抒发胸臆”的书法真理。而这种抒发达意的书法表现方式仍然秉持了文字书写这一特点,仍然没有脱离写字的领域。
假如咱们将这种“抒胸臆”的书法表现方式归位艺术,而将写字看作不是艺术,是背离了书法艺术的本质特点的。咱们说书法艺术,首先是文字书写艺术,其次才是抒发达意,两者是难分难解的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怎能分隔?
咱们这样了解,并不是否定写字与书法的差异,而是说写字与书法之间的差异点不是有没有艺术性,他们之间真实的差异点在于是否具有书法的共性规则和契合约定俗成的规则。
书法的共性规则是什么?一是以文字为载体,二是有笔法准则,三是有字法、墨法和规矩,这些书法根底方法是人们在长时间的书法实践中堆集的经历,是书法的遍及准则。而写字是什么?古人非官方的、民间的文人,账房先生等写的字,遍及缺少书法共性规则,就像咱们现代人随手写的钢笔字相同,遍及缺少书法的共性规则,这些咱们都称之为写字。而现在盛行一种观念,认为这些写字行为,流露出天然、朴素之美,可作为书法立异学习。也有人将文字书写成一种固化的形状,如“唐楷”,认为充溢匠气,称之为写字。这些观念我不这么认同,我认为,只需具有书法之规则就是书法,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向认为鲁迅先生和毛泽东的草书是书法,就是这个道理。至于民间艺人随性之作,只能参阅,不能过于刻求,不然,拔苗助长,与书法艺术无益。
综上所述,咱们既不要无限夸张书法的艺术性,也不要一概将写字看着是没有艺术的书法。“道法天然”,就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