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生活大视野资讯正文

张拂晓红楼梦后四十回研讨中的基本问题(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2 00:02:14  阅读:4500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红楼梦》正式刻印问世,是在清代乾隆五十六年,这一年按公历纪年是1791年,距今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的时间。当时以及后世的大多数读者,所看到的《红楼梦》为一百二十回,这便是由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和修补的刊印本,红学界称其为程高本。上世纪30年代,自胡适先生“发现”甲戌本《石头记》开始,研究者们才普遍知道,《红楼梦》流传之前,还存在过一个叫《石头记》的系列版本,它们均是手抄本,内容只有八十回,但与《红楼梦》前八十回基本相同,上面有以脂砚斋为代表的数位批书人的评点、批注,红学界称其为脂评本。大多数红学家都比较重视脂评本,认为它通过点评透露出许多很有价值的资料,对于后世人们深入理解该书的主旨、全面认识作者的创作思路及方法,等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随着脂评本的出现,一个很大的遗憾以及一系列疑问,也同时在读者以及研究者心中产生了,那就是,脂评本的《石头记》为什么只有八十回呢?作者究竟是只写成了该书的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呢?如果作者只写出了前八十回,那后面的四十回又是谁续写的呢?如果作者完成了全书,那后面的数十回又到哪里去了呢?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作者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等等。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要格外注意,根据脂评本中的批语透露,《红楼梦》八十回原作之外只有“后卅回”,而四十回是程高本八十回后的数目。但本文重点不在于探佚原作者八十回后,究竟是写了三十回还是四十回,而是着眼于现有的后四十回来讨论问题。后四十回所带来的上述一系列问题,大概自脂评本面世以来,就一直困惑着读者以及诸多的研究者,对此红学家们争论不休,各执己见,目前仍然没有能令人信服的定论。后四十回问题也许是《红楼梦》最大的一个谜团,在没有最新的直接而有力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只能从文本本身和现有资料出发,根据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以及常识,去认识这一系列问题。

而要讨论后四十回的问题,又不能不论及《红楼梦》的作者。在该书以刊印本形式流传的大部分时间里,一般读者是不大知道也不会留心究竟谁是作者的,直到胡适先生1921年发表其论著《红楼梦考证》之后,有关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鄂的说法,才为普通的读者所了解。但随着相关资料的不断发现以及一些红学家的进一步考证,有关作者是曹雪芹、高鹗的说法,越来越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质疑乃至否定。本文要讨论的话题并非谁究竟是作者,而是有关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一些基本问题,因而暂且把作者是谁的问题搁置一旁,只集中论述与后四十回相关的一些问题。不过要讨论后四十回又不能完全绕开作者,因而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姑且称前八十回的作者为“原作者”,后四十回的作者为“续写者”,将其合并、编辑为一百二十回的作者为“整理者”,这样做才能够避免在作者问题上纠缠不清,偏离本文既定的中心话题。

一、原作者究竟是只写了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

在脂评本的《石头记》被发掘出来之前,这样的一个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在很长时间内不为一般的人所关注、所了解。脂评本一出来,研究者才大吃一惊,原来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还有一个叫《石头记》的前身,而最令人困惑的,是它只有前八十回,后半截不见踪影。于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便冒出来,《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只写了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随着这样的一个问题的产生,一些研究者也开始遍搜清代相关的资料,发现这样的一个问题早在《红楼梦》流传之时就已存在。

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只写了前八十回。

清代不少文人或学者,例如裕瑞、袁枚、俞樾等人,都在其著述中提到《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是一部未竟之书。进入现代之后,随着史料的增加以及考证的加深,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便有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认识。新红学的奠基人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指出:“《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1]俞平伯先生在其论著《红楼梦研究》中,基本上重复了胡适的说法:“《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2]俞先生不仅确信胡先生的观点,还在其著作中进一步展开更加具体而充分的论证。

认为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说法,在脂批本的批注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署在脂砚斋名下的一条批注这样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自从发现脂评本后,凡认为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研究者,总是拿这条著名的批语作为旁证。

另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完成了全书。

程高本序言中明确写道:“……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孰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其无全璧。”程序说得很清楚,他原来收藏的《红楼梦》虽然内容只有八十回,但目录却是一百二十回,于是他由此推断该书必有后文,结果终于搜集到了后数十回内容。清代文人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曾写道:“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3]周春所记载的乾隆庚戌秋为公元1790年,比程高本问世大约早一半年,他明确提到有位叫雁隅的人,八十回与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各购得一套,只是那时的书均为抄本。以上资料表明,早在程高本问世之前,《红楼梦》就已经有一个百二回本存在,这个百二回本有可能就是原作者所写的全本。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是怎样成书的》一文中,专门对后四十回作了一系列论述,他认为原作者应该是写完了全书的。“书,当然是写完了的。按情理说,也不可能才写了一半,就让亲友诸公传来传去加批,然后又由脂砚斋来重评吧,何况,甲戌本楔子中已写入‘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了。……这里的所谓‘增删’,必定是对已写完的全部书稿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作较大的改动,而非只增删改动几个字、几句话。”[4]蔡先生是从作家写作、评论家评书的常态和惯例出发,得出上述结论,应该说还是符合情理的。

周汝昌先生认为,曹雪芹写完了《红楼梦》全书,但八十回后的内容被篡改了。他曾经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考证说,乾隆皇帝曾下了一道谕旨,大意是下令采购群书,意图是加以检查,然后将其中有“碍语”的书籍禁毁。但由于《红楼梦》当时已流传开来,用禁毁的办法消除其影响可能适得其反,于是便授意和珅,找写手对前八十回“点窜原文”,对八十回后全盘重写,把它变成一部“无碍”的“爱情小说”。[5]周汝昌先生有关乾隆授意和珅,找写手对八十回后全盘重写的说法,主要还是主观臆测乃至虚构想象而已,实在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证据,但他有关曹雪芹写完了《红楼梦》的结论,应该说还是有相当的可取性。

刘心武先生赞同周氏有关曹雪芹写完全书的结论,他在《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一文中写道:“曹雪芹的《红楼梦》流传到今天,不完整,这当然是天大的遗憾。但是,有一个误会,一定要破除,那就是不少人以为,曹雪芹没有把《红楼梦》写完,他只写了大约八十回,没来得及往下写,就搁笔了,就去世了。不是这样的。曹雪芹是把整部《红楼梦》写完了的……”[6]笔者不赞成刘先生的所谓“秦学”,但他作为一名有过长篇小说丰富写作实践的作家,对于《红楼梦》的原作者写完全书的判断应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没有从作家创作的角度去论述,原作者会写完全书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前面列举了自清代以来一些专家与学者的记载与看法,但是肯定与否定的意见几乎一样多,似乎谁也不能完全说服谁。由于有关这本书以及作者所留下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仅凭一些一鳞半爪、真假掺杂以及间接的史料,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那么,比较和评判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究竟是哪一种观点更有可能性、更会接近真实情况呢?在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可能一直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但如果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以及作家的创作实际作以分析,也许我们并不难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

一般说来,作家写一部卷帙浩繁的长篇小说,都是要从整体、从全书进行构思和呈现,很难只就某一部分进行反复设计和完善,而将另一部分暂且搁置不管。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与撰写一部学术专著,其基本原理与操作方式是有很大差别的。小说一般讲的是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期间还有情节以及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尤其常常需要有伏笔、有照应等等,因而便格外要求内容前后贯通、浑然一体。而学术专著论述的内容往往是块状的,各个部分的独立性比较强,可以每一章集中讨论一个问题,前后内容不一定有非常紧密的关系,因而有前半部而无后半部,似乎不会造成多大的问题。正因为两者有这样一个很大的区别,因而胡适先生的学术论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便可以只有上册、没有下册,缺少下册固然也是一大遗憾,却并不影响读者对上册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但如果是小说,就像《石头记》那样只有前八十回,而缺少后四十回,所造成的残缺问题就非常大了。因为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尤其是作者埋下的许多伏笔,到了后四十回需要解决与照应,而现在却让读者什么也看不到,好奇心难以满足的那种无奈乃至煎熬,可想而知。

回头看《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问题,既然原作者早已决定要写一部一百多回的小说,一般的情况下,他只会将一百多回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不可能只筹划、撰写了前八十回,而对后四十回置之不理、毫无涉及。实际写作中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作者只写出了前八十回草稿,来不及写后数十回就去世了,造成该书成为半拉子作品,如同脂评所说的那样,“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样的一种情况应该符合作家创作的具体实际。但脂评的这种说法,又与书中第一回的交代相矛盾:“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根据前面的分析,“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只会发生在写出全书的情况下,而不可能发生在对前八十回这个半拉子作品的处理上。另外,如果“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真实情况,说明原作者是完全有充足的时间、条件来写出全书的,只将着眼点和全部精力放到前八十回,并且反复将其“批阅”来“增删”去,而对已经早已设计好的后数十回不闻不问,不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

那么,究竟是“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呢?还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呢?如果是前一种情况,那就说明原作者确实只写出了前八十回;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就说明作者是完成了全书。以上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到底哪一种更可能接近真实呢?“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该书评点者脂砚斋的说法;“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作者明确写进书中的,想必是原作者的说法,评者与作者相比较,作者的说法似乎可信度要高。最关键的是,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出发来分析,如果原作者真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写出全书必定无疑。

二、后四十回究竟是原作者所写,还是别人续写的呢?

刘梦溪先生将《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是谁的问题,确定为红学研究中的“三大死结”之一。[7]的确,这样的一个问题是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一直被历代研究者争论不休、至今仍然没有定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红学界对谁究竟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主要有如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现有的后四十回由高鹗续写,或者再加上程伟元的名字。

清代乾嘉时期的文学家张问陶,大概是持“高鹗续书说”最早的学者。他与高鹗为乾隆五十三年顺天乡试同年,又为嘉庆六年顺天乡试同考官,当时张问陶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诗题有自注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8]后世有关高鹗是《红楼梦》后十四回作者的说法,应该都是从这条资料生发的。近代有一位叫李放的学者,在其所编的《八旗画录·后编》中,引《绘境轩读画记》中的记载说,曹雪芹“所著《红楼梦》小说,称古今平话第一。嘉庆时,汉军高进士鹗酷嗜此书,续作四十卷附于后,自号为红楼外史。”[9]可见在清代,“高鹗续书说”就已成为一种流行的说法。

胡适先生沿袭了张问陶的说法,他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他的依据是:“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10]俞平伯先生进一步发展了胡适的“高鹗续书说”,他在其《红楼梦研究》一书中说:“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11]而在周汝昌先生看来,乾隆、和珅出于政治目的,“将八十回以后的原著,全部销毁,另觅‘合宜’之人‘撰成全部”。这个“合宜”’之人就是高鹗,他伪造了后四十回,篡改了原著的思想,还将这个“伪续”假托为曹雪芹原作。周先生不仅认为高鹗是续作者,而且还是恶意篡改曹雪芹原意的“千古罪人”。[12]

自胡适先生主张“高鹗续书说”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观点都是在红学界中占主流地位的观点,红学家们讨论后四十回的问题,都是建立在“高鹗续书说”基础上的,讨论的重点也是续书与原著的差距问题,而不是作者的问题。一些研究者不光认为高鹗是续书人,同时也强调程伟元发挥的作用可能比高鹗还要大,因而续书作者还应该添上程伟元。比如白盾先生就在《重新估价程伟元在〈红楼梦〉续作中的地位》一文中,认为胡适等学者将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断给高鹗,是对程伟元的不公,因为陆续考证出来的资料显示,“程伟元并非过去所想象中那样铜臭味十足的商人,而是个有高深文化修养的风流雅士。”他在整理、修订程高本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而“《红楼梦》后四十回,无论是‘作’也好,‘补’也好,程伟元的功劳,应该是远远超出高鹗之上的。”“主其事的程伟元也应在续作中占主要地位,——至少也该平分秋色,各占一半,轮不到‘分任之’的高鹗独享其大名的”。[13]白盾先生的这个观点,应该说也有一定代表性,现在慢慢的变多的研究者,呼吁重视程伟元在后四十回整理中发挥的作用。

第二种说法认为,后四十回主要为曹雪芹所作,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曹雪芹的遗稿或残稿,改编、整理和修补的。

清代嘉咸年间学者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指出:

一部《石头记》,计百二十回,沥沥洋洋,可谓繁矣,而实无一句闲文。有谓此书只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此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重以父兄命,万金赠,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14]

张新之对后四十回另有作者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全书在结构上首尾照应、一以贯之,语气上前后也没有多大的差别,因而他认定八十回前后属于同一个作者。另外,哈斯宝、姚燮、李庆辰等清代学者,都将《红楼梦》八十回前后看为一个整体,或直接、或间接地认可前后均属曹雪芹所作。

现当代学者赞同后四十回作者也为曹雪芹,或者主要根据其遗稿或残稿整理而成的,以吴宓、周绍良、舒芜、朱眉叔、胡文彬为代表。

吴宓先生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曾经撰文指出:

吾信《石头记》全书一百二十回,必为一人之作。即有后人删改,亦必瀚处增删,前后俱略改。若谓曹雪芹只作前八十回,而高鹗续成后四十回竞能天衣无缝,全体融合如此,吾不信也。欲明此说,须看本书全体之结构,及气势情韵之逐渐变化,决非截然两手所能为。若其小处并错及矛盾遗漏之处,则寻常小书史乘所不免,况此虑构之巨制哉。且愚意后四十回并不劣于前八十回,但盛衰悲欢之变迁甚巨,书中情事自能使读者所感不同,即世中人实际之经验亦如此,岂必定属另一人所撰作乎?[15]

周绍良先生在其《略谈〈红楼梦〉后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等著述中,不仅从故事情节方面举例辨析,后四十回中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哪些断非雪芹笔墨,而且从写作形式的角度举例论证,“后四十回是根据曹雪芹残稿整理而成的”,他的基本结论是:“从今本后四十回的内容来看,主要故事显然是有曹雪芹的残稿做根据,不是他人续补得出来的”;“可以肯定后四十回回目是曹雪芹第五次‘增删’时‘纂成’的,而后四十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残损或删而未补的,由程、高补缀了一部分也是有的。”[16]

舒芜先生在《红楼说梦》一书“自序”中说:

自从一百二十回本问世以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以前,一百多年间的普通读者的绝大多数,全都相信后四十回确是曹雪芹的原作,读得最感动乃至抛书痛哭的地方都在第九十七、九十八回。这就是说,即使后四十回全是高鹗手笔,广大普通读者实际上已经肯定他续得成功。……因此,我也不相信一切否定、贬斥后四十回之说。我甚至相信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八十回以后的曹雪芹原作的残稿,他们又作了不少连缀补充,由于他们的思想和才力与曹雪芹的差殊,所以今本后四十回才会这么不统一,好的地方太好,坏的地方又太坏,不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笔。[17]

朱眉叔先生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一文中,从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塑造两个方面,对后四十回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认为“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不仅是统一的有机整体而且续有发展,使《红楼梦》成为完美的伟大巨制,这一巨制是任何人所不能续作的,势非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不可。”[18]

胡文彬先生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谁写的?》一文中认为:

后四十回,我认为应该是曹雪芹留下的原稿的散稿。……后四十回除原著的散稿外,包含了程伟元、高鹗的修改,正如他们自己在序言里说的,为整理出版120回刻本而“截长补短”,加以连缀。……他们肯定看到了脂评本,为啥不按照脂批提供的情节设计走呢?这侧面证明了有曹雪芹的散稿存在。[19]

以上各位研究者都主张后四十回主要为原作者所作,或者是高鹗根据原作者遗稿、残稿整理而成的。引人瞩目并且耐人寻味的是,与以上学者持有相同或相似观点的,还有诸如林语堂、王蒙、白先勇等一些著名的作家。

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大家,著有《京华烟云》这样风靡海内外的长篇小说。他在《平心论高鹗》一书中说:“我相信高本的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而此草蛇灰线重见于千里之外的写作,正是《红楼梦》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现代文学的口语说来,便是结构上的严密精细”。“高本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必出原作者笔下”,“高本作者才学经验,见识文章,皆与前作者相称”;“高本文学手眼甚高,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文字,更有细写闺阁闲情的佳文,似与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笔”。[20]林语堂先生从后四十回的情节发展、人物形象、文字风格、“脂批”和史料等方面,论证了后四十回的主体内容应该仍属曹雪芹所作,高鹗是没有这个能力写出的,他能做的只是根据“遗稿而补订”。

王蒙先生是当代文坛的常青树,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他的长项,他从创作规律、创作实践的角度研究《红楼梦》,论证了“续书的不可能”。他说:

从理论上、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的……至于像《红楼梦》这种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结构立体多面,内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实化、全景化的小说,如何能续?不要说续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而高鹗续了,续得被广大读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国后几个大学问家特别是胡适的‘考据’功夫,读者对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并无太大怀疑。[21]

既然《红楼梦》不可能续出来,那现有的后十四回又是如何来的呢?王蒙先生在他的《红楼启示录》一书中推断说:“我宁愿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一点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22]

白先勇先生是闻名海内外的华人作家、学者,2014年他在台大开设“白先勇人文讲座”,认为后四十回本就是曹雪芹的原稿。他说:

长期以来,几个世代的红学专家都认定后四十回乃高鹗所续,并非曹雪芹的原稿。……我对后四十回一向不是这样看法。我还是完全以小说创作、小说艺术的观点来评论后四十回。首先我一直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的续作。《红楼梦》人物情节发展千头万绪,后四十回如果换一个作者,怎么可能把这些无数根长长短短的线索一一理清接榫,前后成为一体。[23]

以上几位著名作家,不仅是长篇小说创作方面的佼佼者,同时也是学贯中西、功力深厚的学者,而且对《红楼梦》的研究也都有各自独到的心得。他们几位虽然所处时代、生活环境、人生阅历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或相似的看法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整体,不可能由两个人或数个人去作,也就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也是曹雪芹,从而否定了高鹗续书的可能性。

第三种说法认为,后四十回的作者既不是曹雪芹,也不是高鹗,而是此二人之外的无名氏。

持这种观点的当代红学家以冯其庸、刘世德、蔡义江为代表。

针对不少人否定程高本序言中“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的说法,冯其庸先生在《论程甲本问世的历史意义》一文中认为:“在没有其他可靠的证据之前,我认为仍然应该重视程伟元的话。……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所以我仍然相信程伟元的话。”[24]1996年,冯先生在世界文库本《红楼梦》序言中写道:“程本系统的为一百二十回本,八十回以后系另人续作。”人民文学出版社接受冯其庸等学者有关作者的意见,在2007年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上,将作者署名由原来的“曹雪芹、高鹗著”,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刘世德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办的《红楼梦》系列讲座中,曾专门论述过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的问题,他通过列举、分析一系列的外证与内证,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后四十回的作者不是曹雪芹,不是程伟元,不是高鹗,而是他们之外的另外一个人”。“我们现在没有一点一条材料能证明这个人姓什么、叫什么,现在也没有看到有谁能说出这个人是谁。”“我们只能肯定一点,这个人是生活在曹雪芹之后,高鹗、程伟元之前的一位无名氏。”[25]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是怎样成书的》一文中认为,“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系后人所续”,“倘若没有原来续书作基础,完全另起炉灶,重新构思创作,是很难做到的”。“因程氏收得的书稿有缺失而‘应接’不上的那几回,甚至有几回,由高鹗来补写是可能的,但后四十回中也有不少地方能够准确的看出,它与已是举人、后来又中进士的高鹗的文化修养、行文习惯、文字风格并不相称。”“佚名者将后四十回书续成,我认为可能在程、高整理刊书的前六七年前。”[26]蔡先生的主要观点是,后四十回的主要内容是“无名氏”续写的,高鹗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整理,可能也作了少部分内容的补写。

上述三种流行说法之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该书的续作者或整理者。

有关曹雪芹为后四十回续作者,在清代已有人提出过类似的看法。裕瑞在其著作《枣窗闲笔》中说:“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更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奇托”。[27]清末华侨学人邱炜萲在《菽园赘谈》中说:“《红楼梦》一书,不著作者姓名,或以为曹雪芹作,想亦臆度之辞。若因篇末有曹雪芹姓名,则此书旧为抄本,只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后来联缀成文者,究未足为据。或以前八十回为国初人之旧,而后四十回即雪芹所增入。”[28]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中说:“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言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29]以上学者的共同看法是,《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得到了旧稿,之后对其作了整理或续写。这样的说法,其实也与程高本序言中所说的大致相同:“《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当代研究者土默热先生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清代著名的戏剧家洪昇,曹雪芹是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他撰有《土默热红学》及其续、补三卷等一批著作,反复论证了他主张的“洪昇著书说”。土默热先生将《红楼梦》与洪昇的戏曲代表作《长生殿》进行了细致的比较,考证出洪昇与曹雪芹的爷爷、时任“江南织造”的曹寅交往甚密,并且从明末清初杭州洪、顾、钱、黄“四大家族”家难、蕉园女子前后两期诗社,以及三生石畔西溪园林等故事素材着眼,推断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原作者为洪昇,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是曹雪芹。但洪昇与曹雪芹并非同时代人,俩人相隔一个甲子以上的时间,如果洪昇真的著有《石头记》的初稿,如何能到六十年后的曹雪芹之手呢?土默热先生的考证和解释是,康熙四十三年,洪昇曾应曹寅之约,前往江宁织造府“畅演三日《长生殿》”,归家途中不幸落水,其所带“行卷”落在曹府,于是《石头记》手稿便留在了曹家,最后到了曹寅的孙子曹雪芹手中。为了证明自己关于原作者、续作者推断的合理性、正确性,土默热先生对书中第一回“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作了如下解释:“所谓‘披阅’,就是阅读的意思,‘披阅十载’就是一本书读了十年;所谓‘增删’,就是添写修改,‘增删五次’就是修改了五遍。修改中增写的应该就是后四十回,删掉的也不过是前八十回中某些个别情节文字罢了,这从脂本和程高本比对中可以看清楚。在《红楼梦》的开端和结尾,曹雪芹只是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只是个披阅增删者。”[30]

后四十回究竟是谁写的,目前看来仍然没有可靠的资料来作有力的证明,无论那种说法都基本上属于推断,很难完全令人信服。不过,比较以上数种说法,“高鹗续书说”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因而受到了慢慢的变多的质疑和否定;“无名氏续书说”是在无法确认作者是谁的情况下提出的,颇有些无奈的意味,但这“无名氏”究竟是谁,基本上没有一点儿确凿的记载,似乎成为一个无法破解的死结。相比之下,可信度最高的说法应该是,后四十回主要属于原作者的遗稿,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原作者的残稿整理、修补而成。另外,从种种迹象来看,“曹雪芹续书说”也有很大的可能性。

笔者倾向于后四十回主要属于原作者的遗稿,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所搜寻的残稿整理、修补而成的说法,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从长篇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来看,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较为成功地续写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绝大多数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与篇幅短小、容量有限的诗词、散文相比较,长篇小说动辄数十万字,是真正的鸿篇巨制、系统工程,它因为故事奇特、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结构宏伟、包罗万象等特点,一般需要作者具有复杂而奇特的思维能力。而要对这样一个半拉子作品进行续写,并且大致上还要续写得严丝合缝、浑然一体,比重新构思、创作一部长篇还要难,何况像《红楼梦》这样成为文学史上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谁又有本事去续写得与原作相差无几或差强人意呢?该书二百多年来所出现的一百多部续作,没有一本真正地能与原著比肩,便充分说明了续写的困难到底有多大。而且,这些续书大多数都是续在百二回本之后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要续在八十回后、赶上或超过现有后四十回水平,实在是难以达到,说明续书作者们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既然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续写不容易、不可能,那只能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仍然是由原作者所写的,或者说主要内容仍然由原作者所写,程高在此基础上作了整理和修补。

其二,从现有后四十回的实际内容和艺术水平来看,虽然从整体上来说不如前八十回,但也有不少内容与前八十回相去不远,是原作者之外的任何人不易续写出来的。像周汝昌先生全盘否定后四十回的学者只是少数,大多数红学家还是认为,后十四回与前八十回相比虽然有很大的落差,甚至有不少明显的败笔、误笔,但也并非乏善可陈、一无是处,诸如黛玉之死、查抄贾府、宝玉出家等章节仍然十分精彩,是原作者之外的任何人都难以续写出来的。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情节以及留下的各种伏笔,到了后四十回便需要收结以及作出照应,而现有的后四十回应该说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重大问题,使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矛盾大致都有了结果,尤其是深化了前八十回确立的悲剧主题。国学大师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对此评论道:“红楼梦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吾国之文学,以挟乐天之精神故,故往往说诗歌之正义,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其罚。……《红楼梦》则不然……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期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31]王国维这段著名的论断,其立论的根据就在后四十回里。假如没有后四十回中黛玉之死、贾府被抄、宝玉出家这些惊心动魄的情节,《红楼梦》还会有如此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吗?后四十回中这些并不弱于前八十回的章节,以及前后一以贯之的悲剧主题,正好说明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脉相承、难以分割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高的契合度,具有相当紧密的承接和延续的关系。假如后四十回没有作者的遗稿或残稿,谁还有如此高超的续写能力,可以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衔接得浑然一体呢!

其三,程高本上的引言、序言,早就清楚地说明了他们并非后四十回的续作者,而只是该书的搜集者、修补者与出版者。程伟元在程甲本序言中说:“不妄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繙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始至是告成矣。”程、高又在程乙本引言中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程伟元、高鹗在此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他们并非是《红楼梦》的续作者,而只是对该书的各种版本以及残稿作了搜集、整理、修补、编辑的工作。众所周知,续作与编辑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工作,前者具有很大的创造性,因而付出的劳动要比后者大得多。如果高鹗真的续写了后四十回,做了比整理和修补更为重要的工作,岂能在此不大书特书,而将自己贬低为整理者,这符合情理吗?既然程、高自己都不揽功,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怀疑其说谎,非得把后四十回作者的帽子,一厢情愿地强扣到程、高头上呢!

综上所述,现有的后四十回,大致上是在程伟元历年所搜集到的数十回原稿或残稿基础上,由程、高整理、修补而成。在没有可靠的史料充分、直接证明之前,这样的观点虽然仍属于推测,但相对于其他说法更合理、更贴近实际。

除此之外,认为前八十回作者另有其人,而曹雪芹不过是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或整理者,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支持这种观点的最直接的证据,似乎就写在书中第一回和最后一回。第一回说,这《石头记》就是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之后所“编述”的自己“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最后一回照应第一回说:“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清闲无事的人,托他传遍……’”,最后寻找到“悼红轩”里的“曹雪芹先生”,让他帮助传书。虽然《红楼梦》总体上属于小说家言,所写人物、故事并不能与史实完全对应,但是续作者或整理者在书中含蓄隐晦地交代书稿的来龙去脉,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况且在小说被当作下里巴人、作者往往不愿署名的时代,《红楼梦》首末两回偏偏出现“曹雪芹”这样的名字,这实在是不同寻常、耐人寻味的。与当时一些小说家有意用化名不同,也异于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自称“异史氏”,这个叫“曹雪芹”的,被宗室子弟敦敏、敦城等人证明确有其人。因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续作者、整理者的说法,实在值得我们格外的重视。

(未完待续,因全文篇幅较长,将分为四部分连载)

引用文献

[1][10]转录自林语堂《平心论高鹗》附录一《红楼梦考证》,群言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126页。

[2]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5页。

[3]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上海古籍刊行社,1963年影印本。

[4][26][34]蔡义江,《追踪石头》,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58-59、72、274页。

[5][12]周汝昌,《〈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辑、1981年第1辑。

[6]刘心武,《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北京青年报》,2006年12月09日

[7]刘梦溪,《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0-401页。

[8]张问陶,《船山诗草全注》卷十六《辛癸记》,巴蜀书社,2010年版。

[9]转录自张书才《〈红楼梦〉后四十回应是高鹗补续》,《曹雪芹研究》总第二辑,中华书局2011年版。

[11]邓遂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作家出版社,2006年版,第380页。

[13]白盾,《悟红论稿》,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203页。

[14]张新之,《红楼梦读法》,《〈红楼梦〉三家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15]吴宓,《石头记评赞》,《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16]周绍良,《红楼论集》,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00页。

[17]舒芜,《红楼说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自序。

[18]朱眉叔,《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辽宁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

[19]胡文彬,《〈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谁写的?》,《北京青年报》,2015年11月20日。

[20]林语堂,《平心论高鹗》,群言出版社,2010年版,第32页。

[21]王蒙,《我的一个死结》,《今晚报》,2008年11月30日。

[22]王蒙,《红楼启示录》,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36页。

[23]白先勇,《白先勇细说红楼梦》序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4]冯其庸,《论程甲本问世的意义》,《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3辑,第12页。

[25]刘世德,《〈红楼梦〉之谜——〈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是谁?》,《新解红楼梦(三)》,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版,107页。

[27]裕瑞,《枣窗闲笔》,转录自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2-115页。

[28]邱炜萲,《菽园赘谈》,转录自胡文炜《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看后四十回的作者》,《辽东学院学报》,2009年8月第11卷,第56页。

[29]王梦阮,《红楼梦索隐》,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30]土默热,《土默热红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1]王国维,《王国维文集》(第一卷)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的价值”,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张黎明,男,生于1963年,甘肃省泾川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北师大中文系,先后从事过教育工作、公务员工作以及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现任《新课程报·语文导刊》执行主编。系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从1985年起,先后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飞天》《散文》《散文百家》《读者》《博览群书》《台港文学选刊》等国内100多家报刊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及学术论文共900多篇。出版散文集《瞬间的灿烂》、励志类读物《做个知本家》(与张琦合作)、长篇小说《前途无量》。先后有10多篇作品入选不同文集,另有10多篇作品被《读者》等选刊转载。先后获得省市级各类奖项10多次。长期致力于《红楼梦》研究,已在《书屋》《红楼》等报刊上发表有关《红楼梦》的论文、随笔与杂谈10多篇。2019年3月,由团结出版社推出红学研究随笔集《万千滋味品红楼》,目前该书在当当、京东等网站热销。

本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特色内容

如需参与古籍相关交流,请回复【善本古籍】公众号消息:群聊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