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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2-18 22:03:49  阅读:2471 作者:朱梓骁

如今婚姻自由了,人们总是匆匆的结束一段婚姻又匆匆的开始了一段新的婚姻。同时,这样自由的婚姻会给再婚的人带来一些麻烦。比如再婚还想要生育,到底怎么办呢?我国的政策是怎样的呢?小编从网上收集来一些关于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

以下情况任一的都可以再生育 :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废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独生子女按规定来说是可以再生育的。其实通过政府的一些改革和一些讨论,对于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是很宽容的,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福利来的。而且如果想了解这些方面的东西也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询问,都会给你最正确的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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