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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0-15 00:04:04  阅读:5760 作者:刘松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很多离婚的人都会来咨询,各种的情感问题以及纠纷问题。有一些带着孩子离异的人会很苦恼,经济压力也十分的大。特别是对于自己的孩子来说,怎么样才能给它们一个更好的未来呢。离婚以后独自一个人抚养孩子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说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计算方法

一般而言离婚的抚养标准是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可以根据法律大家这里参考一下。

1、对于一方来说如果他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所以不用太过于担心会支付很多,但是至少要支付的。

2、有一部分的高收入人群,是比较特殊的。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但是如果是高收入想多给肯定也是可以的。

3、如果你收入或者对方收入比较低的话。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你就算再低也不能让孩子吃不上饭对吧。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抵押自己的财物来让孩子生活下去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

通常,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能商量好的话,可以一方来独自承担也是可以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于抚养的期限来说,是以成年为界限的,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看了小编的介绍会不会对你在孩子拿到抚养费的问题上有一些帮助呢。作为父母如果有能力当然要好好对自己的子女了,无关乎两人的情感生活,所以就算离异了也得支付生活费,为孩子的未来负责。为了给孩子争取更好的生活环境,希望每位父母能将心比心给自己的子女后一代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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