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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后续 不管应该怎样判刑于欢都是最大受害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09 03:27:45  阅读:2475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dodolook
刺死辱母者案后续,不管怎么判刑于欢都是最大受害人。辱母杀人案经过网络发酵,受到很多人的,而这起刺死辱母者案的后续,在饱受争议的同时,也刮起了一股法理与人情到底孰轻孰重的讨论旋风,关于于欢,其实不管他的量刑如何,我们都可以说,他才是整起案件中,最大的受害人,一个年纪轻轻的生命,竟要遭受如此苦难!

3月25日,媒体上爆料出“辱母杀人案”,也可称为“于欢案”,短短一天时间,舆论迅速升温,这桩发生近一年、一审已经判决、二审刚被受理的案件引发全国人民的讨论。

首先,在这片文章里让我们回顾一下这到底是一件怎么样的“杀人案”,它为何又能引起全国网民的热议。相关文章推荐:刺死辱母者案后续 网友众说纷纭于欢到底该不该判刑?刺死辱母者案后续 法律绝不能被道德与人情绑架辱母杀人案判决让人心凉 十大复仇电影告诉你要以暴制暴一个普通网友是如何看待辱母杀人案的?我感到不安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苏银霞最终抵押了房子凑到254万元后,被告知依旧欠款17万元。随后,吴学占开始了暴力催款。

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手下杜志浩等11人将苏银霞和其儿子于欢困在财务室里,当面播放黄色录像,人身攻击和羞辱,用鞋子捂住苏银霞的嘴巴,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最后,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苏银霞的职工报警,民警到场后仅仅说了一句“要帐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这时候,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已经到达崩溃边缘,之后在一片混乱中,从桌上摸到一把刀捅向了那些侮辱自己母亲的人。最终造成一人死亡(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正当防卫辩护不成立,因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而法庭考虑到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将于欢从“故意杀人罪”降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是这样解释的——虽然当时于欢收到人身自由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他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可能性较小,所以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至于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我再把刚才的案情回顾的一句话拉过来:最后,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当着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此句话中的极端手段为——杜用自己的生殖器往苏的脸上蹭。

在杀人案事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而杜志浩证实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强大的舆论,无非就是它戳到了公众的痛点和共鸣。因为它所投射的现实层面已经渗入社会观念——保护自己的母亲是身为人子应当所做,伤人却又确确实实触犯了法律的网。

前者是人心人伦,后者关涉法治正义,二者都连着公民尊严。

而在人情和法治之间,我们又该如何做出抉择?

安提戈涅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法律从来都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也不可能超越社会一般认识。就像习大大说过的话:国家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这桩杀人案件中,不管谁是“最应该受罚”的人,最值得同情和受到最大伤害的人永远是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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